公告:

监督审计处

监督审计处 监察审计处 2021-03-03

一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;

二、承担分院纪检组日常工作,受理、核查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举报;

三、开展分院系统领导班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;

四、负责焦点注册科研道德建设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;

五、分院系统相关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。

电话:0871-65223827

传真:1234567